执行工作越往纵深发展,遇到的“硬骨头”案件就越多。博州中院“一把手”高度重视“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亲赴一线解决“执行难”。
今年以来,本地区涉党政机关案件5件,已结3件,未结2件。未结的2起执行案件涉及其中一县的党政机关,金额高达544.61万元,执行法官多次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但工作难度很大。针对这2起“硬骨头”案,11月15日下午,博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普加亲自带队赴县城,同当地党委、政府两个“一把手”协商协调。普加院长指出党政机关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作为案件当事人应该带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在普加院长的释法明理、大力协调下,至 11月18日,2起案件的执行款已履行到位400万元,其余部分正按照协议承诺按期履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