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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债务“枷锁” 化解纠纷止争

  发布时间:2022-09-19 13:26:07


  近日,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沉睡多年且无直接证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宋某与某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签订了一份外墙保温工程,工程竣工后该公司将30%工程尾款予以扣留,约定后期继续与宋某合作施工。后期该公司与宋某又多次合作,几年下来共施工大中小工程6期,每期尾款多多少少都要留一点。在2021年12月份宋某与该公司中断了合作关系并承诺在2022年6月前结清欠款180万元。到期后宋某与该公司发生了矛盾,该公司以承建方未结清工程款及工程质量问题理由拒付尾款。 

  承办法官了解此案情后主动联系该公司与宋某,双方针对自己的利益相互陈述,视频开庭现场出现双方当事人互相指责场面一度异常混乱,对此,法官又一次和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一轮电话交流,进一步了解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对于本案的如何处理的底线方案,回头再针对庭审中双方出现的分歧意见症结,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背靠背”调解,分别向原、被告分析了解决纠纷的方式、方法,道明其中的利害关系。被告公司当庭承诺支付20万元后从9月30日起每月月底支付20万元直至付清为止。法官通过电话与宋某联系后说明情况,原告方也愿意配合法院解决双方的纠纷,同意该公司的调解方案。见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法官果断再次组织双方通过移动微法院从快调解处理,最后法院以双方自愿调解圆满处理了本案,双方又重新建立起合作关系。 

  近几年来,随着阿拉山口市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加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案件在全院受理案件占比呈增长趋势。本案的情况就是建筑市场普遍存在的包工头施工建设,合作多年感情好,一朝翻脸成仇人,手中无有真凭据,想解纠纷实在难这一现象。多数债务人包工头无处伸张诉求,只好走上了诉讼之路。市法院法官没有遵循“就案办案唯证据论”的办案程序,而是尊重案件事实,打破老实人吃亏常在的不合理现象,耐心打开当事人的思想症结,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审理民事案件的最终目的,据统计阿拉山口市法院近几年的案件调解率保持在75%左右。

责任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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