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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六年前的欠款,在超过担保期限的情况下 还能通过诉讼方式追回么?

智慧法院助力还钱路,法官调解筑牢诚信观

两位当事人,一位在新疆,一位在重庆。

  发布时间:2022-10-13 10:35:26


近日,新疆博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通过情法交融的暖心操作,运用互联网法庭,化解了一起陈年纠纷。

原告邵某是一名建筑工人,自2016年4月起,先后向同乡蒋某借款10万元,承诺2016年8月还清,杜某作为担保人为其借款提供了担保。借款到期后,蒋某因投资失败无力偿还而远走他乡。多年来,邵某穷尽措施均未能收回借款。2022年4月,因蒋某下落不明,邵某无奈只得把担保人杜某诉至法院。但因担保期限已过,一审法院驳回邵某的诉讼请求。

二审时,承办法官心中犯了难,一方面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邵某未在法定期内及时起诉,如果简单一判了之,邵某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多年来的血汗钱将付之东流。另一方面信守承诺又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是民商事活动的根本准则,应当予以倡导和弘扬,但只有找到下落不明的蒋某,才能使邵某的债权得以实现。

经承办法官多方打听,最终通过担保人联系到了远在重庆的蒋某。蒋某近年来一直靠打工维持生计,但是未能偿还欠款也让他心中十分内疚。法官看到了化解纠纷的希望,便从诚实守信、情理、法理的角度出发,一边劝说不管时间过去多久都不会改变一诺千金的重量,一边告知其偿还借款的法律责任。承办法官历经一个半月,多次从还款的金额、期限与双方进行沟通,最终达成共识。2022年7月,博州中级人民法院借助互联网法庭开庭,相隔3500公里的两名当事人重归于好。蒋某表示愿意在三年内向邵某归还10万元的本金及2万元利息。至此,蒋某终于不再逃避责任,履行了六年前应当实现的还款承诺。

近年来,博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仅注重化解矛盾纠纷,更加希望能够通过个案的调解,传播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本案的处理,既体现了新时代司法的力量和温度,也向社会传递了诚实守信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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